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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

信息来源: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0-08-17 00:00 作者: 教体局 字号:【 点击量: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建设教育强县的工作目标,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作如下决定:
一、实践教育造就大华容发展理念,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1 、目前,我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已经建立,高中的普及程度达到了较高水平,上学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教育的现状与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后要求享受良好教育的愿望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免费的义务教育、普及的高中教育,更需要全面的、良好的教育的质量。因此,全县上下必须统一认识,坚定不移地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位置,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教育的第一要务来狠抓落实。
二、规范办学行为,为提高教学质量营造健康有序的内部环境
2 、规范招生秩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普职兼顾”的原则,录取对象必须是参加了九科毕业会考的初中毕业生,以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率。所有学校招生都必须按计划、按方案,规范有序进行。
3 、严格控制班额。从2009年秋季起,所有起始年级班额均不得突破规定标准。其他年级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4 、全面落实课程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尤其是农村小学要高质量地开好英语课和艺体课。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随意停课放假,确保教师教学工作的投入量,确保学生必要的学习时间,确保教学任务的有效完成。
5 、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严格执行《岳阳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落实其各项要求,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严禁违规办班,严禁有偿家教、家养。
6 、提高服务育人水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后勤服务管理,提高学生生活水平,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三、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广大教师练好提高教学质量的内功
7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县上下形成“聚精会神抓教学,一心一意促质量”的浓厚氛围。继续组织师德巡回演讲、师德建设论坛等活动,树立师德标兵。鼓励教师终身从教,教有所成。
8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业务理论考试制度,全县三年统一组织一次全县教师业务考试,各单位一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鼓励教师练好教学基本功,提高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动态培训力度,组织 “富余”教师进行转科“改行”培训,缓解教师结构性矛盾。大力实施“名优教师、名优校长”工程,为名优教师、校长搭建成长平台。开展一年一度的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考试评选工作,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县最高教学奖——“沱江”杯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9 、大力开展教学研究。广泛开展结合课堂的、群众性的校本教研活动,营造全员参与课堂教学研究的氛围,增强教师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学研究的实效性。
四、构建高效课堂,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10 、从备课上构建高效课堂,认真抓好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备课。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备课要求,坚决杜绝“网上下载”、“一人备课、多人共用”的无效备课或以资料代备课的现象。
11 、从教学上构建高效课堂。转变观念,落实新课程理念,实行教学民主,教学相长,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提倡“启发式”教学、探究性学习,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12 、从练习上构建高效课堂。分层、分类布置练习,精心设计选用习题,注重习题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不断改进学生作业批阅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3 、从考评上构建高效课堂。所有学科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查或考试,注重运用发展性评价手段评价学生。语、数、外等学科要扎实抓好单元过关。特别关爱潜能生,扎实做好培优辅后工作。
14 、从管理上促进高效课堂的构建。学校要督促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考试。普通高中学校要推行高三教师考试上岗制。同时,完善教学工作检查讲评制度、课堂教学巡查制度。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15 、从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构建高效课堂。坚持德育为首、全面发展、全体发展的育人方针,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把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突出抓好艺体、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教学。加强和促进学生特长发展的竞赛管理。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改善师生关系,构建和谐的学习氛围。
五、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16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的调查研究,修改并逐步完善已出台的《全县初中、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学校抓住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抓实每一个学科的教学,抓好每一个学段的教学。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不定期地进行调研性抽考或学科竞赛。
17 、建立教学工作学年综合评价讲评制度。对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教学常规、课程计划、加强教学研究、相关考试竞赛成绩等内容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方案另发),以此确定各单位学年教学工作实绩。同时,加大讲评奖励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18 、完善干部、教师提拔、任用与质量挂钩的制度。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年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处于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技术职称,不得异动和提拨,单位不得评为年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启动工作问责程序。教师任教科目成绩按本单位评价办法处于落后位置的,当年不能晋升技术职称,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岗。新任命的干部必须是教学业务骨干,且在全县抽考或初中毕业会考中所教学科成绩居于全县前八名,或在本单位组织的有关考试中所教学科成绩居于领先位置。
19 、各相关股室要制定相应的评估、考核办法,单列一定经费,确保教学工作评价的信度和力度。各单位要根据本《决定》,科学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质量讲评、奖励制度,将《决定》精神落到实处。
20 、加强教学督导巡查力度。教育局成立教学工作巡视指导小组,建立教学监控与评价系统,采取常规与专项、定期与不定期、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干部深入教学、教师教学等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逐步评价到校、到班、到人。目标管理形成性检查以备、教、批、辅、考、评为主要内容,年终目标管理检查要加大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权重,以此促进各学校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上做到全面抓,全程抓,系统抓,扎实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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