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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1-12-13 00:00 作者: 教体局 字号:【 点击量: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了激励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青年教师、教研教改能手和扎根边远地区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华平
副组长:周金华 张兴中 华志军 宋国立 
刘奉良 戴永堂 陈金鳌 
成 员:刘光明 刘克祥 吴志斌 段 竞 曾建华
  何 军 吴素梅 易湘华 王文君 刘中初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人事股),何军兼办公室主任,刘中初兼副主任。
二、评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名额
全县拟表彰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正校长5名、其它行政管理人员5名)、20名“优秀班主任”、20名“师德标兵”、10名“优秀青年教师”、20名“教研教改能手”、10名“扎根边远地区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市2名 “十佳校长”、4名“优秀班主任”、4名“师德标兵”、4名“单人执教学校及边远地区教师先进个人”(市奖励名额分配给上年度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评选条件
(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 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①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思想端正,办学理念先进;
②品行高尚,勤政廉洁,关心教师,作风民主,办事公正;
③管理规范,办学秩序好,无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上年度目标管理被评为先进单位;
④近三年内学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⑤在校长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现任正职校长。
2.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①能加强自身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人文素养,品行高尚,作风民主,团结同事,关爱教师,公正廉洁;
②忠诚履行职责,所分管的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③在行政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县教育局以上的行文管理干部(正职校长除外)。
 (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好,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
2. 热爱班主任工作,以育人为己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3. 所带班级班风好,学生综合素质高,获得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赞许,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力;
4.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班主任工作的新方法,有论文或经验在县以上刊物发表或县以上交流;
5. 有突出的班级工作成绩和感人的典型事迹;
6. 参加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具有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
( 三)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坚持依法治教、文明执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是师生敬仰的道德模范;
3. 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
4. 连续教龄三年(含三年)以上。
( 四)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 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教改活动,有经验论文在县以上刊物发表或县以上交流;
3. 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参加过县以上教学竞赛并获等级奖,教学效果好;
4. 参加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且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内。
(六)教研教改能手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高尚;
2. 熟练掌握、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教育科研的基本功扎实。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科研能力强。主持过1-2项县以上有影响的教研教改课题的研究,近三年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或经验论文获县以上等级奖以上奖励,在县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不少于3篇;
3. 注重教育理论的普及和推广,能起到指导、带头、示范作用。每年能够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在县以上开展有影响的专题辅导、讲座活动、教学示范课不少于一次;
4. 教学质量好,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在县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 七)扎根边远地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在团洲、幸福、注滋口、洪山头、塔市驿、东山、梅田湖、新建、北景港、操军等乡镇交通不便、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连续从教五年(含五年)以上,并且现在不在乡(镇)办中学、中心小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 热爱本职工作,甘于清贫,富有爱心,坚守岗位;
3. 积极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五、评选要求
1. 坚持原则。各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教师全员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特。
2. 严格程序。评选推荐对象要在基层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然后公示,再上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校长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另外,各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将申报表(打印一式一份)、典型材料(打印一式三份),连同被推荐人获得的最高荣誉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和评选工作报告(应体现以下内容:评选推荐工作的主要作法、推荐、研究、公示情况并打印一份)于6月28日前报送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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