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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年度考核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1-12-13 00:00 作者: 教体局 字号:【 点击量: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单位、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华容县委组织部、华容县人事局《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华人发[2011]8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教发[2009]40号)和华容县人事局、华容县财政局、华容县教育局《华容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华人发[201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暨绩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黎华平为组长,周金华、宋国立为副组长,张兴中、华志军、刘奉良、戴永堂、陈金鳌、吴素梅、何军、刘金波等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军、刘金波为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由3-7人组成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程序认真搞好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年度及绩效考核的范围:教育系统独立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教育局组织考核;抽调办点的人员由相应机构的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借调人员的考核结果信息在原单位造册登记,对于借调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由借调单位考核后把结果反馈给原单位。
绩效考核的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职工,其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教育局组织考核。
三、工作程序
年度及绩效考核将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按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单位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者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群众意见、本人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张榜公示拟定等次,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的程序进行。年度及绩效考核结果要告知被考核对象。
四、考核等次
( 一)年度及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 二)考核标准:
优秀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具体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模范遵守廉政规定,清正廉洁。
合格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任职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具体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旷课(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5.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6.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工作人员受处分后的考核结果,可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可不定等次。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定等次。
年度及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工资分配、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年度及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及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由单位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奖金标准为200-400元/人。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的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非在岗人员考核结果定为合格等次的,按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根据年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的等次,合理确定等次间的分配差距,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
五、评优比例
优秀等次控制在15%以内。
六、时间要求
各单位必须在2011年12月29日以前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12 27
三封寺、北景港、宋家嘴、塔市驿、洪山头、南山
胜峰、新河、万庾、东山、团洲
12 28
治河渡、鲇鱼须、终南、
插旗、 梅田湖、幸福
护城、操军、新建、注滋口、城关
12 29
一中、二中、三中、五中、
怀乡中学、职业中专
实验初中、实验小学、四中、
成教中心、特教学校、高培中心、 机关幼儿园及其他单位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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