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华纪发[2009]7号)精神,切实搞好教育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跃进
副组长:肖新文 宋国立
成 员:戴永堂 王家涛 刘克祥 吴素梅
罗立平、李军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纪监室,吴素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从2009年6月份开始,到2009年12月份基本结束,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及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未列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此次治理的范围。重点治理2007年以来至2008年底止的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已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8、单位违规以其它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几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19日至7月15日)
1、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支部纪检员为组长,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制订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实施方案于
3、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各单位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否则,一经查出,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责任。
4、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5、各单位要在
(二)、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16日至10月底))
重点检查是搞好这次“小金库”治理的关键性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县直学校为5%,乡镇中学为3%,二级单位为100%。
重点检查的对象:
①执收相对集中的单位;
②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③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三)整改落实阶段(截至2009年11月20日)
1、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处理到位。
2、在整改过程中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违纪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严格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滋生的长效机制。
3、局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专项总结,专题讲评,并将汇总全局治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