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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全省社会治安民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9-19 00:00 作者: zhaoyu 字号:【 点击量:

 

 

 

 

华教函[2008]144

 

华容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与全省社会治安民情调查工作的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工作中关注的突出问题,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迎接全省今年新一轮社会治安民情调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省民调中心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治安民情调查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实际,要求各单位组织参与全省的这次社会治安民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方式:时间从910日开始到1010日结束;方式为省民调中心电话问卷调查。

二、调查范围:各学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教职工。

三、调查内容:

1、对目前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档。

2、对社会治安状况纵向比较的评价(与去年同期比较)、(有进步、没变化、有下降)。

3、对八类违法犯罪现象的评价;①吸毒、贩毒现象;②抢夺、抢劫象;③入室盗窃现象;④杀人、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现象;⑤黑恶势力犯罪现象;⑥“六合彩”等赌博现象;⑦盗窃机动车辆犯罪现象;⑧家庭暴力现象。(分严重、比较严重、一般、不太严重和不严重五档)。

4对政法队伍的评价。

①对公安民警队伍整体形象评价;

②对检察官队伍整体形象评价;

③对法院队伍整体形象评价;

④对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整体形象评价;

(评价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档)。

四、调查要求:

1、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参与,要有分管领导负责,有专人具体抓。

2、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召开会议,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3、要保证质量。要把教师的心里话掏出来,要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反映出来,要让大家充分看到通过严厉打击八类犯罪,才能获得良好的治安稳定环境。

 

00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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