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5-09-0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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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

  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运输、交通科技信息行业地方性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地方铁路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以及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行业统计分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信誉考核和相关政策性补助资金审核申报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异动办理、技术等级评定及道路运输站(场)资质等级评定、建设管理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城市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组织道路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交通战备、春运、重大节假日运输、重点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保障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网络安全等技术支撑工作。

  (八)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运输领域安全宣传教育等事务性工作。

  (九)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股、党建人事股、财务股、安全法制股、运输服务股、维修市场服务股、培训市场服务股、科技信息股、站场服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25.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09万元,降低7.14%,主要是因为2024年退休4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2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2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2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65万元,占57.89%;项目支出389.57万元,占42.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5.22万元,与与上年相比,减少71.09万元,降低7.14%,主要是因为2024年退休4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09万元,降低7.14%,主要是因为2024年退休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3万元,占3.36%;教育(类)支出894.09万元,占9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3.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正常追加年初预算。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9.33万元,支出决算为5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正常追加年初预算。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7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正常追加年初预算。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正常追加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81万元、奖金55.85万元、伙食补助费5.9万元、绩效工资11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8万元、住房公积金38.14万元、抚恤金1.38万元、生活补助3.23万元。

  公用经费7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6%,主要包括办公费2.97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6.52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劳务费21.05万元、工会经费10.91万元、福利费2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73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标准缩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73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标准缩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89.57万元。单位2024年度“事业发展资金”“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助”“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 个38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25.22万元,执行数925.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以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中心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4次,发现安全隐患31处(其中16处已现场整改到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改任务13件,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约谈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次。二是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道路春运任务与指标。期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负面舆情出现。三是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单位和行业形象,刊发正面新闻报道4篇。四是完成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助资金68.07万元,出租车改税补贴98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209.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部分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二、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六、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七、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三、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四、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五、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六、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七、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八、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九、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一、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二、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四、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五、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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