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华容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移民工作规划和服务办法的拟定工作。
②承担全县移民生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省移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生产扶持计划。
③承担全县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项目竣工验收等具体事务。
④承担全县智力移民培训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智力移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法制培训,负责移民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移民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
⑤承担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移民资金的使用监督,向移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⑥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移民乡镇突发性事件,并对移民安置区的自然灾害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⑦负责全县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和移民的维权协调工作。
⑧受县水利局委托,做好库区移民方面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⑨做好平垸行洪移民特别是小集成垸移民的安置稳定工作,认真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确保移民大局稳定。
⑩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稿文件起草、中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件档案、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负责人事、党务、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移民工作的综合调研。
(2)移民事务股。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并依法对移民资金、移民工程项目、移民生产开发、智力移民培训进行监督;负责移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扶贫攻坚、安全生产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移民后扶人口对象的稽查、核减工作;做好移民安置区的抗灾救灾和科技推广工作,并对自然灾害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为移民提供产业前、产业中、产业后的信息服务;负责开展移民培训;负责水库移民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3)规划和产业开发股。负责编制全县移民基础设施、生产开发、智力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相关项目的申报;负责移民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的嘀�;负责全县移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实施、质量监督和验收,负责工程台账和工程档案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绩效评价、监测评估、稽查内审工作;对各项目进度进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处理解决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杜绝在工程技术方面发生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负责全县移民产业开发项目的调研和立项、工程概(预)算;负责省市下达生产开发计划的方案制定、实施和验收;组织移民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负责后期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
(4)资金财务股。负责全县移民资金及中心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单位财务资料档案管理;依照相关法规抓好移民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负责移民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向移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5)信访接待股。负责移民的信访接待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及时报送,维护移民安置区的大局稳定;做好小集成垸移民的安置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置好小集成移民的工作意见、建议;协调处理好小集成移民相关遗留问题,确保移民大局稳定。
(二)决算单位构成。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本级是水利局二级机构,本次公开的是本级单位20242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7.66万元,降低131.83%,主要是因为2024年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专项移民资金由财政直接拨给各乡镇财政所,未通过我单位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39万元,占91.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71万元,占8.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2万元,占52.04%;项目支出189.48万元,占47.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8.97万元,降低151.9%,主要是因为2024年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专项移民资金由财政直接拨给各移民账户乡镇,未通过我单位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8.97万元,降低151.9%,主要是因为2024年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专项移民资金由财政直接拨给各乡镇财政所,未通过我单位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万元,占0.8%;;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5.53%;农林水支出149.03万元,占41.24%;其他水利支出6万元,占1.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万元为2023年度退休人员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预算时将专项移民资金纳入此科目。决算时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科目。
3.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移民补助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等。
公用经费5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各项专项检查较上年有所增加,相关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233%;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3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我单位各项专项检查较上年有所增加,相关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10人次,主要是移民上访各项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各类专项检查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8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9.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移民补助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万元,比年初预上年决算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49.46%。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新录事业人员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07万元,用于开展党校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单位新录入事业单位人员党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2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9.48万元。单位2024年度“专项移民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189.4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95.1万元,执行数3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我中心积极与财政、银行协调,确保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积极协调财政组织资金,争取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程序走,没有计划,未报批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拨付资金,保证了资金安全,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移民专项资金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配备了专门的会计人员,对移民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专帐核算。项目资金实施台帐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散小项目安排较多。其主要原因是我县移民资金总量较少而移民村(场)又较多,适当照顾了部分移民人数较少的移民村(场)安排项目的客观需求,以维护库区稳定。下一步改进措施:移民机构是各级政府移民后扶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强化移民机构的管理职能,优化移民资金财政拨付机制,并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加强工作衔接,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并及时下达项目计划;二是要加强与当地主要领导的请示汇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验收和结算进度,协调财政支持配合,加大对移民专项资金的拨付力度,以减少资金结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三是建议省、市移民主管部门根据当前移民后扶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行项目与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和规范项目前期及实施管理相关费用列支,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有力推进。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2024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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