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法律法规。
(二)负责查处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文化、广播电视活动、艺术品经营展览、艺术培训、印刷复制、图书报刊、新闻采编、音响制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服务保障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对辖区内经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负责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评比。
(四)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承担“扫黄打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3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27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0.77万元,增长12.6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7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1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7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9万元,占95.62%;项目支出12万元,占4.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7万元,增长12.6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公务接待。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44 万元,增长52.44%。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4.7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5.2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7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5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74.98万元,执行数27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绩效自评得分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二是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 财务管理和财务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新《会计法》规定要求。需要进一步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2. 进一步加强实施绩效监控,提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改进措施:1. 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2. 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3. 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本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责任制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三重一大”等工作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请示,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2、预算资金的管理。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将财政资金效用发挥至最大。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处置等工作,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六)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七)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八)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一)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六)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七)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十八)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十九)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一)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二)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三)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二十四)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二十五)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二十六)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二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二十八)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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