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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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蒋石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水产局及农口系统机构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市编办多次重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要全省一盘棋,不能各搞一套。我县作为湖南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在草拟改革试点方案时参照了岳阳市市本级和临湘市改革试点方案。目前我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再报省编委,省委、省政府将于2017年6月底批复我市和我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目前我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还在等待省批复,我县对农口系统的机构改革政策没有出台文件,只是在调研和征求意见时将有关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告知。

根据2016年3月25日《关于印发〈华容县水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华编〔2016〕20号)精神,县水产局为县农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在过渡期内授权县水产局继续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相关行政职能。2016年9月我县被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后,根据中央和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必须将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不能再授权县水产局履行相关行政职能。

根据我县上报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不是简单地将县水产局变为服务中心,主要方案为:撤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局,将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到县农业局机关,在县农业局内设畜牧水产股,组建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如果试点存在问题,明年全省改革正式推开时,省里会有正式的文件,依据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正。

行政职能划归县农业局机关后,县农业局内设有专门的农业产业化指导股,更有利发展稻虾连作生产模式等产业发展。

关于机构改革后不利于与上级对口争取项目问题,与市里对应,撤销市畜牧水产局并成立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省级和其他市县也将在试点改革后参照执行,今后将不存在不对口的问题。而且中央和省市多次强调不能用项目、资金等干预干涉机构改革。

关于机构改革干部职工待遇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编〔2016〕2号)规定,改革试点涉及调整在编人员岗位的,可继续保留其原有待遇,实行实名管理,退一减一。最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将联合出台有关人员安置调整政策文件,我县会按省里的政策执行。

感谢你对我们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县编办

办复类别:A

:张义

联系电话:4188201

 

                          O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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