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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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华农业函〔2017〕复字13号A类

 

罗先祥委员:

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整体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关于各乡镇、村没有统一科学的规划、整体建造非常不合理,建议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整体规划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具体落实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任政委、县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组建了专门的班子开展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专职分管负责人。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和规范村民建房指挥部,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上阵,既抓环境改善,又抓硬件建设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格局。近年来,通过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绿化造林、环保整治、小农水建设等攻坚行动的开展,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全县共创建万庾、三封、东山、禹山、注滋口、治河渡等省、市、县秀美乡镇6个;各级新农村示范村95个。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我们一是规范集中建房点标准。明确今年乡镇集中建房点最低要求30户以上,且各乡镇必须要有一个30户以上的集中建房示范点,全县争取启动50户以上建房点3个。二是原则上停止5栋以下村民分散建房的审批。严格控制分散建房,才能集约用地,才能搞好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才能真正落实好村庄规划,集中建房户才会有来源,才能要好的推动适度集中建房。三是强力推进按图建房。村民新建房屋一律按市、县、乡镇统一提供的示范图集建设。四是坚决制止违规建房。美丽乡村建设要科学、有序推进,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美丽乡村建设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必须先行。为此,我县将规划修编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乡镇为农村建房的实施主体,村庄简易规划由乡镇统筹。重点处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等违规行为。

 

2017年6月12日   

 

 

主题词:政协  建议  答复

抄送:县政协法制提案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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