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华交提案复〔2016〕3号C类)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07-0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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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撤除村级公路超限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局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按照省、市、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湖南郴州等地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经验,采取“乡镇申报、交通指导、财政补助”的办法,协调农村公路各养护责任单位完成了105处主干道进出口限高、限宽、限载警示标志及固定限行设施标准化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高,承载能力有限,车辆超限超载会加剧公路损毁,大幅度缩短使用寿命,限高限宽门是农村公路源头治超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目前已建限高限宽门均设置在公路重要节点位置,如果撤除,将会严重影响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您反映的限高限宽门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问题,根据惯常作法,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进可以拆除,事后由公路管养责任单位恢复。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请求政府出面协调消防部门,购买一批符合农村公路通行条件的小型消防车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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