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1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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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回复

华农业函〔2017〕复字5号A类

 

蔡君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禁鞭范围和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禁鞭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我局充分调研,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烟花鞭炮燃放管理,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切实维护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我县在城区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禁鞭工作,切实扭转了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现象。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开展禁鞭工作。为此,我们做了积极努力,禁鞭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禁鞭工作需要社会的参与支持,因而,我们将发动群众、营造氛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乡镇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广播会、设置禁鞭标示牌、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禁鞭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大力营造禁鞭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年初,我们出台了《华容县2017年农村禁止燃烟花鞭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下发至乡镇、村场,积极收集意见。文件确定了全县农村禁鞭工作全面发动、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工作原则和“一年试点成功,两年整县推进,三年全面禁止”工作目标。现已完成送审稿,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同时,县委、县政府已下发《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红白喜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各乡镇及村场都制定了具体禁鞭实施方案。禁鞭范围拟覆盖所有集镇及大部分村场,现已初见成效。三是建立禁鞭排查网络。各乡镇、村场将区域内的所有婚庆礼仪、殡葬服务及鲜花经营门店的相关信息登记造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各区域的动向,提前介入并做好劝导工作。目前已取缔了所有违规鞭炮经营点,合法经营点也在具体责任人的监督之下运行。四是倡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我们积极倡导全县公职人员与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头并号召身边更多的人严格遵守禁鞭规定。

 

 

2017年6月12日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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