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0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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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华水复建〔2017〕9号[B]类

 

齐继全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基础建设(山塘升级)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塘坝属于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谁受益,谁负担”。农民群众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主体。

针对我县小农水设施建设管理滞后的现状,2013~2015年县委县政府筹集资金6000万元组织实施了小农水三年攻坚行动,对县内小机埠、小水库、小山塘、小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了整治,有效的改善了部分村组干旱、水源灌溉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结合国家对小农水建设的优惠政策,逐年加大对塘坝改扩建投入的力度,同时,乡村两级更应该承担起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小型塘坝升级改造的行动,使农业基础条件真正得到有效改善,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此复。

 

 

华容县水利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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