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华财函〔2016〕14号A类)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06-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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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村级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县村级债权总额21652万元,其中尾欠税7018万元,费5319万元,往来款项9315万元。村级债务总额为35330万元,按债务用途分,其中:兴办企业支出2060万元,农业及公益事业负债22866万元,其他负债10404万元。净负债13678万元。

二、近年来债务化解情况

1、2008年国家正式启动乡村化债机制,着手化解乡村债务矛盾。首先对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展开了清理化解工作。2009年清理锁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6111万元。此次化解教育部门债务4898万元,化解乡村两级债务1212万元,乡村两级化债中协议化债509万元,财政直接支付化债703万元。

2、2010年启动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义务债务的化解工作,清理锁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1576万元,全部用于教育部门债务化解。

3、2012年启动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经审计认定:我县共锁定垫交农业两税债务1292万元。其中:化解乡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两税债务1129万元,化解村级组织两税债务99万元,化解乡镇政府垫税债务64万元。

三、我县对村级债务化解的情况

针对我县乡村债务的状况,县委、县政府2006年已制订乡村债务化解方案,鼓励乡村通过债权清收、理顺关系等方法来化解债务,通过处置闲置资产、资源等途径逐步偿还债务。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取消农业税收以后,各级收入明显减少,保运转都很艰难。近年来,一方面通过国家政策性化债,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但政府化债政策限制条件较多,能够认定并化解的数额较小,相对于我县3个多亿的村级债务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对原农民欠村级上缴款的,地方各级政府又无权出师台政策组织清收。目前,还需等待国家出台新的化解政策,在农业发展、公益事业投资等债务方面倾斜,县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上下联动,共同来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容县财政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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