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含农贸市场畜禽宰杀并销售行为)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初级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信局

负责食品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和物质组织工作。

              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

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卫生和计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商务粮食局

负责区县(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商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发性用粮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

 

         教育体育局 

负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安局 

负责组织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盐务局 

负责依法对从事食盐批发、零售等须经盐务管理部门许可、审查同意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某地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家果蔬店销售的土蜂蜜存在质量问题,怀疑掺假。该款土蜂蜜盛放于透明玻璃瓶内,瓶上无标签标识,属于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提供产品的农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不能定性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入流通环节后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进行监督性抽检,并根据不合格结果予以查处。经调查,掺假行为发生于农户制作产品阶段,将信息通报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对掺假农户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