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国有土地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房屋的电梯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住建局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负责非住宅装修施工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危险房屋治理施工(如维修、翻建、重建等)实施建设施工审批手续。负责建筑幕墙施工阶段管理,即检查既有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备案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工程档案是否已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负责全县既有房屋结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灭杀管理工作;参与防汛防台(雪)工作;负责、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对既有建筑幕墙使用阶段管理,监督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是否履行安全维护责任。

公安局(消防大队) 

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土局 

              负责供地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湖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06]291号《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第四条。
   
某小区已建成使用的住宅消防、电梯设施发生安全问题,由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专业部门负责管理执法;发生违法装修,擅自改动承重结构的,由房管部门负责管理执法;发生因房屋建设施工质量问题的安全隐患,由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发生玻璃或石材幕墙安全隐患,由房管部门督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设部门制定的维护标准规范落实,涉及设计施工缺陷的,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