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商务粮食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食品安全监管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商务粮食局

              负责制定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农业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和计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2号)
   
某地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家果蔬店销售的土蜂蜜存在质量问题,怀疑掺假。该款土蜂蜜盛放于透明玻璃瓶内,瓶上无标签标识,属于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提供产品的农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不能定性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进入流通环节后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进行监督性抽检,并根据不合格结果予以查处。经调查,掺假行为发生于农户制作产品阶段,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信息通报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对掺假农户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