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部门职责

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管理股)、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组织指导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