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负责全县动物诊疗及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

负责全县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发放和管理。

负责对县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监督处理、处罚。

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