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

教育体育局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及教育督导评估指标;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与食安、食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配合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物安全事件。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指导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住建局

负责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的取缔、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县教育体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考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时将设立考点的详细地址、考生人数、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情况等相关信息与食品药品监督局沟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大型活动期间和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快速稳妥处置发生的疑似或确定的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