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部门职责

承担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用途管制等相关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有关手续。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