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预防处置与服务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民政局

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

公安局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肇事肇祸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查;依法履行有关送诊和协助治疗工作。

卫生和计生局

构建由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治疗、病人的社区(乡镇)管理和医学应急处置、防治工作培训宣传等,组织做好信息收集管理和分析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八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68号)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医疗机构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公安部门联合卫生等部门依法履行有关送治和协助治疗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人社部门负责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