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部门职责

负责临时救助政策的制定,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及其他日常工作。

负责审核、审批特殊困难对象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指导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救灾物资仓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做好自然灾害核报及评估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申请、接受、管理、分配和监督,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督促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负责全县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的管理、审批,资金发放认证工作。

负责全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发放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