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部门职责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开展婚姻辅导服务。

办理本县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证件的补证以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承担受胁迫的婚姻撤销工作。

承担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