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部门职责

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负责专职、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管理、培训工作;依法指导、协调、管理、调解人事劳动争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