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发改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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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
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及环保标志核发;由发改局制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由工信局负责对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由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年检中严把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车准入关,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和对闯禁行为依法处罚,实施黄标车强制报废;由交通局开展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清理整顿行动,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维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予以严查;由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回收拆解工作的监督管理;由环保局组织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