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发改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发改局

负责制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收费政策,并监督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环保局

牵头协调本县行动计划的实施,负责督查推进日常工作;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建立健全环保标志核发数据库和在线监控系统;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配合实施好限行措施等工作。

   公安局

协助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执法,如开展道路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黄标车限行政策;加强机动车注册登记、注销管理和外地车准入管理;向省公安部门申办遥感检测不达标处罚代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环保、商务、质监等部门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报废监管等工作。

   交通运输局

负责推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负责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加强《道路运输证》核发管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排气污染维修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维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予以严查。

商务粮食局

负责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回收拆解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依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实施监管,严格计量检定、认证与资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及环保标志核发;由发改局制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由工信局负责对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由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年检中严把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车准入关,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和对闯禁行为依法处罚,实施黄标车强制报废;由交通局开展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清理整顿行动,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维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予以严查;由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回收拆解工作的监督管理;由环保局组织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