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被抽检的经营者接到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后,逾期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备注 |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