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被抽检的经营者接到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后,逾期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