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不真实、合法、清晰、易懂或者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