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未经指定、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或商用密码产品指定许可生产销售单位不按规定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没收密码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一)未经指定,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或者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二) 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