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