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拆卸起重机械未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未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