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不依法办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 第三十五条 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 (二)为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信息通报、变更和注销手续以及补办《系统成员证书》收取费用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