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进行监督检查
| 类别 | 行政检查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证条例》第五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对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否具备认证执法主体资格的复函》(国认法函[2004]186号)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