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管理
| 类别 | 行政检查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备注 | |||
| 类别 | 行政检查 | ||
| 实施主体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