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排污单位或运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环保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