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环保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部门间环境监测结果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意人民政府协调后统一发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