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占用农用地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第十四条 经批准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必须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农业环境保护方案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