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在本省天然水域内捕捞珍稀、濒危贝类运往省外的审批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农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101号)第二十条:在天然水域捕捞三角帆蚌、皱纹冠蚌、背瘤丽蚌、失衡丽蚌等贝类,须经当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出省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农业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101号)第二十条:在天然水域捕捞三角帆蚌、皱纹冠蚌、背瘤丽蚌、失衡丽蚌等贝类,须经当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出省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