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