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对渔业水域污染和渔业资源破坏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101号)第二十九条 禁止向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禁止向渔业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和其它废弃物。第三十条:进行水下爆破施工、血防灭螺或者芦苇治虫,应当与所在县(市)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避开鱼类集中产卵场所和繁衍高峰期,并采取保护措施。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规定,造成渔业资源严重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赔偿费用用于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