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的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172号)第十八条 违反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冒的或者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的处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