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对拒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种用、乳用动物的代作处理
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