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第十二条: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