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蔬菜基地监督检查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根据2010年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第二次修正)第十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蔬菜基地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蔬菜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蔬菜基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