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