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农业局
委托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农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五十二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