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