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2004年6月29日)第321项。《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1号,1997年12月30日)第十五条:“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出版单位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客户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应当将内容资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制作。” 因此,该项审批权在省、市州级新闻出版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