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用户反映较大,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二条“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用户反映较大,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