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实施主体 | 文广新旅游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种植树木、农作物的;(二)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三)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四)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 | ||
| 备注 | |||